七旬退休漢患上肝衰竭留醫進行中央靜脈導管植入手術,期間疑發生「插錯喉」事件,退休漢翌日去世,死因庭今續研訊。負責為死者移除導管的醫生作供指,移除導管手術成功,但其後廔管未能止血,手術前後一共輸送12包血漿以提高死者凝血功能,同意輸送份量較多,但當刻成功止血最重要。研訊主任質疑輸血過多會否導致情況轉差,麻醉師指輸血量多少需視乎情況,認為死者肺衰竭及體液過多同時出現而導致肺積水的可能性較大。
案發時於廣華醫院血管外科顧問醫生王慧聰作供指,在2020年5月24日下午收到明愛醫院的緊急諮詢來電,評估過後決定要即時移除插在死者動脈上的導管,並在同日下午約5時到明愛醫院為死者作移除手術。王指,由於死者的凝血功能差,在手術前先輸送6包血漿以鞏固凝血功能,手術期間再持續輸送2包血漿。王醫生取出導管時,死者的心跳血壓正常,及後他再以手按壓刺穿的位置止血,惟30分鐘後仍未完全止血,王決定再為死者輸送4包血漿,並繼續按壓廔管止血。及後,死者的心跳及血含氧量突然下降,心臟曾2次停頓,急救後於晚上11時37分死亡。
死因研訊主任陳芷君問及,死者的腎功能差,會否因輸血過多未能排出尿液而導致缺氧?王醫生指,事後回顧事件認為死者的肺積水導致情況變差,惟死者本身沒有心衰竭及肺積水的跡象,雖然輸送12包血漿較一般情形多,但他當時認為流血不止的風險高,所以亦決定先輸送血漿協助止血;輸血另由麻醉師負責,他亦不會特別關注麻醉師有否給予利尿藥。
明愛醫院麻醉科顧問醫生林宏略作供指,當時負責手術的麻醉師已離職,他根據醫療紀錄撰寫醫療報告。林指,手術期間麻醉師沒有給予死者利尿藥協助排出體液,死者及後於第一次心跳停頓後,頸上氣管浮現出粉紅色泡沫,該些泡沫為肺水腫造成的水;但他認為服用利尿藥的作用不大,而藥效亦需時間才能運作,對於當刻緊急的情況未必有用。林續指,根據記錄死者當時並沒有肺積水的跡象,難以判斷死者肺積水的成因,但一般而言,若體液過多心臟會變大,但死者並沒有出現此狀況,認為死者肺衰竭及體液過多兩者同時出現而導致肺積水的可能性較大。
就輸血量問題,林宏略認為份量多少需視乎病人情況及目的,一般而言,雖然成年人會輸4至6包,但死者當時流血不止可以導致嚴重的效果。
負責監督死者解剖過程的法醫林煥兒作供指,死者肝臟泛黃,重約618克,較一般正常男性的肝臟輕了約780克,有大量肝細胞壞死及脂肪病變,因而推斷其死因為亞大片肝細胞壞死連帶肝臟衰竭,不排除由藥物或毒素引致,而死者患有的乙型肝炎亦是其中一個促成原因。林法醫續指,死者的肝衰竭屬病變,若果死者曾服用損害肝臟的藥物或毒素,但該些藥物可能已排出體外,未必能在留醫時的驗血或解剖中驗出。
林煥兒亦指,死者的頸動脈有一處被刺穿,周邊有少於一毫升的出血;其肺部有染血的積水,屬輕度肺積水情況,推斷不會對死者的呼吸造成大影響,但她未能肯定積液的成因。在明愛醫院代表大律師文嘉樂提問下,林法醫指肺積水並非死者的致命原因,而患有肝衰竭的病人原本也會有肺積水的情況出現。研訊明續。
死者馮浩基,於2020年5月24日晚上11時37分在明愛醫院深切治療部去世,終年71歲。案件在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席前處理,沒有陪審團陪同審理,死者兒子到庭聽審,有利害關係方為明愛醫院。
案件編號:CCDI-426/2020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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