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疑飲醉酒後,在銅鑼灣商廈尋找酒吧不果後大吵大鬧,其後更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警務人員罪,為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押後至4月9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案情指,2023年5月29日清晨約0440時,36歲被告吳海威到銅鑼灣耀華街「ZING!」商廈內前往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地下並與保安發生爭執,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警員接報後約5時到場,被告向警員大喊大叫,脫去上衣後,被告又掌摑警員左邊臉,警員把被告推開後拿出警棍防衞,被告繼續大罵他。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2689/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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