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網傳湖南省洞口縣政協主席尹小龍,上週疑因涉刑案被長沙有關部門控制,涉嫌罪名疑似為「嫖宿幼女」。洞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歐陽佑春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表示:「根據公安通報,網傳嫖宿幼女一事不屬實,對方屬於嫖娼,對象是14歲以上。」
通報指嫖娼對象超14歲
「紅星新聞」20日報道,洞口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稱,尹小龍涉案具體情況還不清楚。洞口縣一官方人士證實,尹小龍確實於3月在長沙被當地警方控制。
湖南縣政協主席尹小龍被傳因「嫖宿幼女」被捕,官方澄清揩,只涉嫖娼不涉幼女。
微信公眾號「鹹蛋bot」稱,當地紀檢部門回應稱,尹小龍的案件已由公安介入。洞口縣政協稱需等處理結果,當事人尹小龍從上周起已多日沒來單位。
微信公眾號「法度Law」稱,洞口縣縣委書記吳韜只回應說尹小龍嫖宿幼女一事不屬實。
公開資料顯示,尹小龍從2021年10月起任洞口縣政協主席,之前曾任洞口縣副縣長。
對於縣人大主任稱尹小龍買春的對象已經超過14歲了,只算是嫖娼,網友們紛紛留言:「劃重點14歲以上,也就是沒成年」、「14歲以上所以不是幼女?」、「可能剛過14歲生日」、「呵呵,這就沒未成年人保護法了?」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