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去年底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與多名高層前年和中原集團合謀定價,協議制訂最低佣金率,違反《競爭條例》,要求下令罰款等。中原事前與競委會簽訂了寬待協議故未被控,而寬待申請先到先得。美聯近日發現去年比中原更早申請寬待惟遭拒,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逆轉決定。法官夏利士今早於高等法院透露,法官高浩文昨日已批出書面司法覆核許可,並將聆訊排期至8月8日及9日處理。

高院受理美聯集團提出司法覆核案 或影響競委會訴訟會否擱置

審裁處訴訟原訂今早於高等法院舉行案件管理聆訊,惟美聯日前提出司法覆核並申請擱置審裁處訴訟,雙方今商量後認為審裁處訴訟應與司法覆核案同步進行。法官夏利士透露法官高浩文昨日已批出書面司法覆核許可,將司法覆核聆訊排期至8月8日及9日,由法官高浩文主審,司法覆核判決很可能會一併處理審裁處訴訟到底是否擱置。法官夏利士另暫訂審裁處訴訟審期為明年8月25日至9月12日,由夏利士法官自己主審。

本案原告為競爭事務委員會,8名被告依次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黃靜怡(Angela)、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Sammy)、港島區董事李頌賢(Jimmy)、營運總監張子存(Kelvin)及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Dave)。

競委會控美聯等合謀定佣 美聯等反指競委會違寬待申請「先到先得」政策

競委會指控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與5名美聯高層,在2022年10月至12月期間和中原集團協議制訂一手物業交易必須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要求審裁處宣布美聯集團、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下令3間公司須罰款及採取若干合規措施,並要求下令5名美聯高層支付罰款及取消董事資格。

司法覆核申請人則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美聯集團有限公司,答辯人為競爭事務委員會。美聯去年3月13日在調查期間向競委會申請寬待標記,其後獲對方告知並不可行,使美聯相信中原已經先到先得。本年初競委會披露涉案文件後,美聯方得悉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原抗拒申請寬待,直到得悉罰款龐大才改變主意,中原在美聯申請的7星期後才向競委會申請寬待,其後達成協議。美聯曾去信競委會進一步了解,獲告知競委會認為首先為調查提供重大協助者才可獲寬待,而美聯不符合條件。

案件編號:CTEA3/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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