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審理,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紀國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涉款4398萬餘元人民幣一案。

央視新聞報道,四川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紀國剛利用擔任原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投資司助理巡視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司助理巡視員、副司長,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西藏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股權轉讓等方面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98萬餘元。

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審理紀國剛受賄案。
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審理紀國剛受賄案。
西藏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紀國剛受賄4398萬案開審,被告當庭認罪。
西藏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紀國剛受賄4398萬案開審,被告當庭認罪。

2016年至2021年,紀國剛擔任西藏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紀國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紀國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紀國剛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