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3名男子在擁有約百名成員的WhatsApp群組「HK Audi 5 Club」內聊天時,揚言要殺害警員及傷害其家屬,包括「一星期去警察宿舍放一次火」、「扔磚,扔啞鈴」、「我地咪online game咁打佢地家人囉」等,涉案3男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法官張潔宜指各被告主導討論,當中涉及經過思考並可落實的方案。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

3名被告依次為:50歲關嘉林,31歲葉子軒及51歲曾智健。

張官裁決指3名被告如真的只利用警員作談笑話柄或發洩對象,並不會討論一個半小時,還提出不同的傷害警員及其家人的方案,故不接納3名被告稱只是「吹水」、發晦氣的說法。

張官另不相信3名被告證供,包括:關嘉林聲稱他只以「黑警」稱呼他認為不守法的警員及詛咒他們,但對於高空有單車擲向警員,即使關嘉林不清楚該警員有否有不守法的行為,他仍然詛咒,顯示關嘉林並非如他所指稱不支持暴力。

葉子軒提及「仲未有人殺警同殺佢地老婆仔女,如果有義士做,我一定捐錢比佢屋企人」,葉子軒解釋他只是發洩一下,想向人吐苦水。張官並不同意,認為訊息中表面意思清晰,即他願意以金錢鼓勵他人傷害警員或其家人。張官引述葉子軒自辯稱,該群組各成員屬於中產人士,不會作留言所提出的行為,張官卻認為訊息用詞極具傷害性及針對性,例如「無差別殺警」、「佢地都未有黑警同佢哋屋企人死」、要警員「感受死亡」等。

張官引述曾智健自辯指他明白示威者所做的事,但他不同意進行破壞,對警隊使用不當的武力感非常反感,但張官指他與關嘉林差不多同一時間首先提出「黑警」要死,曾智健多次在訊息中重複表示以上訊息,又提議襲擊休班警員,張官認為顯然與曾智健表示反對暴力的說法不一致。

張官表示涉案群組中約有80多人與被告不相熟,未必知道被告是「吹水、講笑、發洩情緒」,或是認真鼓勵作傷害行為,各被告在訊息中多次使用「黑警」一詞,有挑起仇警的情緒的成效,群組中當晚大約440項訊息與社會事件及傷害警員有關,大約260多則來自3名被告,即主導討論,而當中建議並不空泛,涉及經過思考並可落實的方案,包括建議襲擊勢孤力弱的休班警或沒有足夠自衛能力的警員家人會較易成功、傷害警員身體較脆弱及致命部份等。

案件編號:DCCC 571/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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