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昨(21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部離境貨車,檢獲一批未列艙單貨品,包括乾魚肚、煙草產品及藥劑製品,總市值約200萬元,當場拘捕44歲男司機,他被落案起訴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名,將於明日(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跨境橋岸科港珠澳大橋貨物組督察張廣穎講述行動詳情時表示,昨凌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海關截查一部出境貨車,報稱載有12板貨物,約重8000公斤,包括服裝、電子零件、健康食品等,經海關人員檢查,發現有兩板貨物未列艙單包括藥劑、針劑。人員遂以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名拘捕貨車司機。人員發現不法分子試圖將走私貨混入已報關的貨物中,凌晨時分過關,以逃避海關追查。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翁兆灃則表示,被捕男司機經港珠澳大橋,向海關提供一份載貨艙單申報為電子零件、衣物等,但經人員查驗,不法分子利用申報了的貨物放車斗外層,並將未有申報的貨物放在車斗深處,以增加海關的搜查難度。
涉案貨物已經重新包括,在載貨紙箱見不到任何顯示貨物的內容,海關懷疑有關貨物將轉運到內地,如成功運往內地,逃稅金額可達20萬元,而檢獲約3500盒的藥劑製品,根據進出口條例,凡將藥劑輸出香港,要有許可證或出口證,規管相當嚴格,否則難以獲取。人員又發現艙單上寄貨公司顯示為「已解散」,增加其追查難度。根據進出口條例,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的罪行,任何人輸入任何未列艙單貨物;或輸出任何未列艙單貨物,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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