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某中學17歲男學生涉在一年間3度非禮女同學,並用手機偷拍其私密部位,男學生被控3項非禮及1項非法拍攝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控方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應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8日作答辯,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返回案發學校50米範圍內,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據了解,被告已不在案發學校就讀。
17歲被告江繼輝,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3年1月至9月期間的某日、5月至6月期間的某日及11月29日,在元朗某中學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而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則指江在同年11月28日,在元朗某中學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該女子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
案件編號:TMCC639/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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