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休班警涉於去年1月在深水埗福華街醉酒鬧事,期間涉嫌損壞一所食肆的玻璃門並與他人爭執打鬥,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醉酒及行為不檢、刑事毀壞兩罪。辯方申請將審期訂於今年6月,裁判官高偉雄原拒絕,並指本案已多次押後,3個月後才審訊實為「太離譜」,惟後因控方證人時間等因素所限,終「無可奈何地要遷就辯方」。案件排期至6月11日開審,預計審期2天。
辯方代表律師蘇子傑今於庭上表示,本案將由另一名大律師接手,因此申請將審期訂於6月11日,並於此日期前作審前覆核。裁判官高偉雄拒絕,認為辯方已多次押後,現在應該已知道自己需要多少證人、將爭議什麼事項等,不會再遷就大律師時間。控方則表示,屆時將呈上一段錄影片段,及傳召9名證人,但證人的數量將因應辯方爭議的事項及取態而有所改變。
被告簡偉迪、報稱警員,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福華街福昇大廈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 」外於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該餐廳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KCCC1460/2023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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