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於3月23日刊憲生效,大家對這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例知道幾多?《星島申訴王》走入校園測試一下學生對條例的了解外,還訪問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詳細解釋條例細節。
今次測試假設了9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關的是非題,包括:
- 根據基本法,香港由回歸日起便有憲制責任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 《條例》立法所定立的罪行有追溯期。
- 《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經過25次會議、1000項提問、91個修訂案後才一致表決通過。
- 草案的一個月公眾諮詢期內,有七成的市民表示支持立法
- 總警司可自行決定延長羈留國安案件被捕人多14日。
- 世界上很少國家或地區有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 《條例》制定時參考了眾多行使普通法制度地區,刑罰普遍比香港嚴苛。
- 《條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
- 法例只針對極少數極端分子,他們進行非法行為並以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為目的。
即睇同學挑戰9大題情況(附答案):
學生對新法例有認識 惟仍存疑問
在測試環節中,同學對新條例也有認識,普遍從YouTube及公民科課堂獲得23條資訊。然而有不少學生對新法例仍存在一定疑問,就讀中四的梁同學認為社會上對某數字比較敏感,擔心提及也會給警察拘捕或警告;中三的簡同學擔心在公眾場會講到敏感話題時會被捕,又或者與同學討論關於顛覆國家政權的情節或案件時會觸犯23條。
特區政府憲制責任 保護國家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早前於立法會三讀獲全體議員一致通過,並於3月23日生效,新條例包括以下5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 「叛國」及相關行為
- 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 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
-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
- 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接受《星島申訴王》訪問時指出,坊間經常講及的「23條」,其實是根據基本法第23條,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自行立法,正名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條例》,有關《條例》確實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及迫切性。
她指其他地方都有國家安全條例去保護自己國家,若香港沒有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她稱,《國安法》涵蓋的罪行與《條例》是有所不同,並解釋《國安法》是實施在香港的全國性法律,而《條例》是香港自行本地立法,認為兩者可起相輔相成作用,對於國家安全保障,同樣重要。
至於市民就香港經濟或社會發展給予負評,又是否容易觸犯法例?她解釋毋須擔心,如果就政府施政的批評是基於客觀事實,屬於合理及正當意見,並指出問題所在及改善意見,這些言論是不會干犯煽動罪。
學生之間在學校內討論,例如學術性的交流討論,亦不會觸犯有關條例,強調毋須顧慮。另外,不少市民都關心其中涉觸犯披露國家機密或境外干預罪行,她指國家機密是有相當清晰的定義,並非容易跌入觸犯披露國家機密罪,而境外干預亦會否干擾到我們一些正常活動,如與外國團體交流?她同樣強調不用擔心,只要沒有犯罪意圖,不是一心想要危害國家安全的話,是不會容易犯法的。
何謂「三連中」?
保安局長鄧炳強曾提及「境外干預」及「披露秘密」,要符合「三連中」才算是違法,究竟怎樣才可以「三連中」?江玉歡解釋,要符合起訴程序是相當嚴謹的,「三連中」包括無合法權限下行事、相當程度下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及披露資料符合國家秘密定義及有犯罪意圖。她再三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用作防範和制止,以及懲罰涉及觸犯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並相信只涉及極少數的人,對於在香港生活的一般老百姓,正常生活下,是不會受到這條例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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