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林鄭月娥前年離任後,因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滿座」,政府需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辦公室供她使用。立法會今日(16日)召開財委會特別會議,實政圓桌田北辰及新民黨李梓敬均向行政署長查詢,有關前任特首辦租金及員工薪金問題。
行政署署長伍江美妮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前特首辦無加租、員工無加人工,解釋選址甲級寫字樓是考慮前特首的身份,接待賓客或政要需在較中心地方;考慮到特首離任後應得到恰如其分的地位和尊重,因此不適合訂一些辦公室使用次數或KPI作為硬指標。
3員工作支援 相關開支286萬
田北辰指租約為期3年,每月租金37.7萬元,每年約450萬元,但2023/24年變成567萬元,加了28%,問及明年會否再加。伍江美妮表示,大古廣場辦公室其實在2022年年中才設立,因此2022/23年的數字只反映9個月開支,澄清中途是沒有加租,因此23/24年修訂預算開支所見到的增幅其實是反映整個財政年度,即12個月的運作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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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敬問及會否遷往非甲級寫字樓
田北辰又問及,員工薪酬、與員工相關開支由首年的204萬元,增至286萬元,為何會增加4成人工開支。伍江美妮強調,員工沒有「加人工」,多年來前特首也有3個員工去支援,包括一個私人秘書、一個司機和一個助理文書主任,解釋人工開支增4成是因為太古廣場新辦公室增加一個接待員,指寫字樓日常運作、員工開支整體是沒有增加過。
田北辰又指,現時政府有巨額財赤,前特首辦係完全不需要核心商業區頂級辦公室,強烈要求用以前做法善用政府物業,「撇咗800萬裝修費當止蝕,否則就會越踩越深。其他服務市民嘅辦事處都話會搬去北區,前三任特首特首辦喺堅尼地道,呢個點解要喺金鐘黃金地帶呢?」
行政署:不適合訂使用次數作硬指標
李梓敬指香港財政已非常緊張,質疑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佔用租金相當高的甲級寫字樓的需要,問及租約完後會否搬至其他非甲級寫字樓或政府物業的辦公室。
伍江美妮回應指,過往物色過不同地方,但當時是沒合適政府處所,同時考慮到辦公室是需要切合前任行政長官的身份、運作需要。她舉例指,前特首做推廣工作需會見很多海外、內地政要或代表團並接受訪問,認為接待賓客的辦公室位置都需要在較中心地方,同時考慮到有關大廈的整體保安安排等因素。
至於會否為相關職員的薪酬設上限,伍江美妮指,前特首辦員工的薪酬其實均是按公務員增幅去處理,而提供這些支援服務的保安、司機等,一方面是支持特首卸任後繼續幫香港做推廣工作,亦考慮到離任後是應得到恰如其分的地位和尊重。
她續指,世界很多地方的前任政府領導都有類似安排,認為這些辦公室性質獨特,不適合訂一些使用次數作為硬指標或KPI作為審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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