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本月初根據情報及風險評估,抽檢一個用遠洋船出口至馬來西亞的貨櫃,發現大批未列艙單的走私貨品包括電子產品及子廢料,貨值1億元,行動中拘捕一名報稱為貨運公司付貨人的涉案女子。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張業泰講述行動詳情時表示,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本月4日揀選一個原定以遠洋船出口至馬來西亞,報稱鋁合金的貨櫃作檢查,人員打開貨櫃檢查時發現電子廢料堆放在紙箱上,經詳細檢查後,揭發有大量未列艙單的貨物,包括全新集成電路、舊電子產品、電子廢料,電子產品包括電腦伺服器、路由器及手提電腦,貨值1億元。由於電子零件及電子產品是常見走私返內地的貨物,所以不排除該批走私貨會轉運到內地,海關仍會繼續調查貨物的來源。
海關展示檢獲的證物。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電子零件。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電子零件。楊偉亨攝
行動中檢獲的手提電腦。楊偉亨攝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張業泰講述行動詳情。楊偉亨攝
此外,舊電子產品或廢料將被回收提取裏面有用的材料,而提取過程中,必涉及燃燒或利用化學物料,因此產生大量有害物質,對環境構成嚴重污染,國際間對有害物質的轉移,受巴塞爾公約的監管,國家是巴塞爾公約的締約國,公約亦適用於香港。根據公約,有害電子廢料需得馬來西亞當局同意進口,環保署才會發出出口許可證,海關已成功阻截有害電子廢物,非法出口到其他地方,已履行公約職責及體現公約精神。在調查過程中,海關拘捕一名53歲女子,報稱為貨運公司的付貨人,調查仍然進行,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會繼續情報搜集,加強與其他各地執法機構溝通與合作,打擊走私活動。張業泰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