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龍城潑水節期間,3男子涉以水槍射向6名警員及無綫新聞記者,其中包括Youtuber「勇狗」,他們早前否認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案件排期至5月27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並於8月2日開審,預計審期5天,3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
裁判官向控辯雙方確認案件爭議點,指辯方打算爭議各被告當時並沒有襲擊意圖,以及在當時的環境下,事主是否同意他們的作為;控辯雙方同意。基於控辯雙方的代表大律師和證人均分別在6月及7月未能出席聆訊,裁判官終安排案件在8月2日開審。
被告依次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和31歲成人用品商人袁子健。3人被控於去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警員6553、8591和女輔警警員6605,以及襲擊男子吳家軒和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
案件編號:KCCC 2666/2023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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