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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留意到油尖警區內有俗稱「企街」的街頭賣淫活動持續活躍,過去兩周(8日至21日),聯同入境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搜集後,展開代號「炮擊」的掃黃行動。行動期間,警方以「管理賣淫場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拘捕51人,並檢獲避孕套、漱口水及潤滑劑等證物。據悉,每次性交易集團會向性工作者收取多達6成佣金。約性交易約250元,集團主持會抽150元佣金,賣淫女子僅得100元落袋。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蔡楚輝攝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蔡楚輝攝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蔡楚輝攝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蔡楚輝攝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向傳媒簡報案情。蔡楚輝攝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向傳媒簡報案情。蔡楚輝攝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講述行動時表示,人員搜查區內多個街頭賣淫黑點,特別是油麻地廟街一帶,同時亦派員喬裝顧客針對及搗破油尖區內多個賣淫單位。 行動中一共拘捕51人,年齡介乎21至66歲。

其中3名為香港居民、40名持雙程証內地居民及8名泰籍女子,分別涉及「管理賣淫場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而人員在搜查單位時亦檢獲大量避孕套、漱口水及潤滑劑等。51名被捕人中,大部分已被落案起訴,而部分被捕人則交由入境處人員跟進。

有關賣淫活動涉及大量非本地女子違反逗留條件,以提供賣淫服務賺取收益。賣淫集團成員會負責招攬內地或泰籍女子,安排她們到指定的劏房單位,以俗稱一樓一鳳形式提供性服務,並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包括一次性毛巾、避孕套及潤滑劑等賣淫工具。而每次交易後都會向性工作者收取多達6成佣金。消息指,每次性交易約250元,集團主持會「抽水」150元,賣淫女子僅能取100元酬勞。

 

行動期間,警方派員喬裝顧客,在油麻地區內「放蛇」,並有場所管理員在街上兜搭「放蛇」警員,引領他們上去懷疑賣淫場所。警方留意到集團會選取舊式唐樓單位用作賣淫場所,有關單位除保安設防較低,而另一特點就是大部分都有前門同後門,方便逃走。集團會在單位外安裝大量閉路電視鏡頭,並透過螢幕連接鏡頭進行監控,留意單位外環境,增加警方執法難度。

警方重申,街頭賣淫行為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為警方重點打擊目標之一,特別是有組織的街頭賣淫活動。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即屬違法,一經訂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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