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民日報》今日一篇「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學習《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文章提到,財政部要加強財政與貨幣政策、金融改革的協調配合,完善基礎貨幣投放和貨幣供應調控機制,支持在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中逐步增加國債買賣,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此外,當局亦將研究擴大政府債券櫃台銷售品種和規模。

文章又指,當前積極財政政策要與穩健貨幣政策協調,打好逆周期及跨周期調節的組合拳,在擴投資、促消費、穩出口等方面形成合力。

完善稅收制度 健全有利資金入市政策

其他重點亦包括完善境外主權債券發行長效機制,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暢通利率傳導機制,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准作用,以及提升資金配置效率。

同時,要完善資本市場稅收制度,健全有利於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政策;著力優化直接及間接融資、股權及債權融資比例關係,協同優化募投管退的制度環境,更好發揮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

全文如下: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關系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全局。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提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站在歷史和時代的高度,系統闡釋了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基本要義和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的主要內涵,以宏大的戰略視野和深刻的歷史洞察,為金融工作舉旗定向、謀篇布局。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八個堅持”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金融工作的“主線”。深入學習《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准確理解和科學把握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和要求,對於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意義重大。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強化財政與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協同配合,增強政策舉措的靈活性、協調性、配套性,努力取得最大政策效應。”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實施宏觀調控、推進金融治理、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協同配合的財政金融政策是提升金融供給質量的強大動力。宏觀取向上,當前積極的財政政策要與穩健的貨幣政策協調,打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的“組合拳”,在擴投資、促消費、穩出口等方面形成合力。中觀機制上,要加強財政與貨幣政策、金融改革的協調配合,完善基礎貨幣投放和貨幣供應調控機制,支持在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中逐步增加國債買賣,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研究擴大政府債券櫃台銷售品種和規模。完善境外主權債券發行長效機制。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暢通利率傳導機制,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准作用,提升資金配置效率。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微觀管理上,統籌運用政策性金融、貼息獎補、融資擔保等政策工具,支持和撬動更多資金精准服務經濟社會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落實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責任,優化考核評價。”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特征和優勢是國有金融機構佔主體。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財政部門科學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推動國有金融企業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取得扎實進展。國有金融資本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要繼續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加快推進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不斷夯實以管資本為主的管理制度體系。推動盡快出台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動態完善分行業的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國有金融企業資本補充和動態調整機制。引導國有金融企業壓縮內部法人層級。強化對國有金融企業資產交易、產權流轉和境外投資的監管。健全國有金融企業薪酬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財政財務監管,修訂完善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建立健全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推動金融服務結構和質量來一個轉變。”我國正處於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關鍵歷史時期,需要融資體系結構跟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當前,我國金融體系規模已經很大,但融資結構不合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佔比為7︰3,直接融資中的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佔比約為9︰1,存在“錢多本少”“耐心資本”不足等問題。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是金融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前提。要支持建設安全、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壓實第三方中介機構專業把關責任,依法打擊會計造假。完善資本市場稅收制度,健全有利於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政策。著力優化直接和間接融資、股權和債權融資比例關系,協同優化募投管退的制度環境,更好發揮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建立健全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金融機構門類齊全,關鍵是要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在服務實體經濟上各司其職、各展所長。”2023年末,我國銀行業資產佔金融業機構總資產的比重超過90%,証券業和保險業資產規模佔比分別為3%和6.5%。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銀行仍佔絕對優勢,其他金融機構發展不充分。同時,大中小金融機構同質性強、差異化不足,個別中小金融機構偏離主業、盲目擴張,風險隱患不容忽視。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是實現金融供給主體平衡的關鍵支撐。要推動完善機構定位、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推進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支持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做優做強,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和維護金融穩定的壓艙石。促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強化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定位,聚焦服務國家戰略,主要做商業性金融機構干不了、干不好的業務,落實分類分賬改革,完善資產負債規模管理機制。大力支持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加強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建立健全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化金融服務功能,找准金融服務重點,以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人民生活為本,防止脫實向虛、自我循環。”當前,我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有待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的普惠性不足,對於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轉型等領域的支持不夠充分有力。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是匹配高質量發展金融需求的基本保証。要有效發揮財稅政策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5篇大文章,強化產品和服務創新,優化資金供給結構,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推動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科技創新、先進制造、綠色發展和中小微企業,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確保國家糧食和能源安全等。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整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由實體經濟領域延伸到金融領域的深化拓展。立足新時代新征程,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上來,支持不斷優化金融供給結構和效率,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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