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兼職攝影師去年3月涉嫌在華富邨某中學工作期間,4度觸摸女學生臀部,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事主X的錄影會面口供指,被摸第三次時「feel到(手)壓落去」,感到明顯被刻意侵犯;辯方則指X所聲稱的案發時間並不準確,又指X曾被同學摸臀部,質疑其證供可信性。案件明續,被告續以原條件保釋。
庭上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X指學校案發當日於禮堂舉行紙飛機比賽,而案發當日早上10時45分至11時她正在禮堂內製作紙飛機,期間感到有4次被被告用手摸臀部。X稱當時感到難受,便告知禮堂內的老師。
X以視像方式作供。辯方代表律師葉瑋璣盤問指,X案發後即日由母親陪同到警署報案、落口供,詢問X是否記得在媽媽錄口供時自己在哪裏;X表示「唔記得」,其後又表示應該在警署裏,但不記得是在房間外面,還是與媽媽一起錄口供。葉律師就此稱「我有少少擔心啊X,你本身又話唔記得自己喺邊,但問問下你又答到自己喺媽咪附近,咁你一開始就唔應該話你唔記得自己喺邊啦?」裁判官曾宗堯打斷辯方,並指希望能「盡量用返啲中性啲嘅言辭」,不希望有要脅證人的情況出現。
葉律師繼續詢問X指,能否「100%確定」被摸臀部的時間是早上10時45分至11時;X表示肯定,又指當時與2位同學傾訴後,3人均一致同意是案發在這段時間。X續指,告知在場老師及女警員後她因感到很不開心、情緒波動,遂尋求了社工的協助,至4時回家與爸爸商討,最終決定報案。葉律師讀出X的口供,「第一二下都會覺得係咪唔小心呢,因為佢揸住cam。但第三下係feel到壓落去,好明顯係feel到係專登,之後嗰下即刻覺得好難受」,詢問X被摸第三及四次後是否感到不開心;X則指「係,呢個感覺係一直到而家都係,未完。」
X續向葉律師確認,4次皆是被被告摸臀部(被摸的),而期間亦沒有被其他人觸摸。辯方要求播放由被告的攝影團隊攝錄到的片段,後指「你頭先多番表示10點45分到11點係畀攝影師摸,但呢條片係可以見到你係畀你同學摸你patpat(臀部)喎」;X反問辯方如何保證該時鐘時間準確,葉則表示攝錄機所顯示的拍攝時間也與時鐘一致。X後稱有可能是因當天配戴的錶不準確,葉質疑X指「逢親有啲嘢錯,你都會話係隻錶錯、個鐘錯」;X指「我只係想講返個事實出嚟」。
33歲被告謝浩楠,報稱兼職攝影師,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3年3月25日,在香港華富邨某中學學校的禮堂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案件編號:ESCC2783/2023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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