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詐騙保險賠償。涉案3人早前遭廉署起訴,其中妻子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詐騙社署及3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其夫則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訊,期間莊小方獲准保釋。

認罪女被告莊小方,40歲,美容顧問,於兩宗案件中承認2項欺詐及3項串謀詐騙罪名。莊小方丈夫楊炳威,41歲,兼職廚師,早前亦被控以1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押後7月25日再提訊。

同案另一名被告陳學仁,為莊小方胞姊的伴侶,45歲,無業,被控1項欺詐罪名及6項串謀詐騙罪名。陳於今年3月8日未有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

莊小方承認的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

莊小方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化妝品公司,並分別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及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

於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莊小方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報稱自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該3間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

社署其後向莊小方批出兩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30萬元,而上述3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3筆醫療賠償共逾23萬元。

廉署早前就有關申索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莊小方在向社署及該3間保險公司提出相關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包括要求警方書面確認有關申請是否涉及交通意外,與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保持緊密聯繫,確保申請人的傷患與所涉交通意外有關,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以及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取損害賠償或補償,並適時就援助金的發放去函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定必嚴肅處理,並將案件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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