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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家族近30億元遺產中,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分文不獲,質疑林伯2004年遺囑效力,指林伯罹患腦退化症,無能力訂立遺囑。三太兒子林偉鈞今日於高等法院作供,憶述「細細個媽咪已經講話『唔好去理Daddy嘅公司,如果你入咗去做,你會畀人整死你』」,因為二房在公司中影響力龐大,林伯由台灣返港後「我成日覺得有啲嘢佢係唔同咗⋯⋯好似有個plot against (計劃對付)我哋第三房」。

為父投資2000萬蝕光 林偉鈞:比起阿哥,大巫見小巫囉

三太兒子林偉鈞出庭作證,遺囑執行人代表資深大律師文本立盤問下,林偉鈞承認任職摩根士丹利見習交易員時,曾為林伯投資2,000萬元,最後分文不剩。林偉鈞解釋因為衍生工具中有許多重新包裝,當時自己初出茅廬一知半解,但「我同我啲阿哥嘅虧損來比呢,好大巫見小巫囉」。林偉鈞憶述林伯當時當然不高興,罵得起勁,自己遂回應指「你當啲錢我攞咗囉」,後來1991、1992年左右就此向林伯道歉,自認不負責任,林伯遂拍拍自己肩膊指「learn from your mistakes(從錯誤中學習),我會繼續支持你」。林偉鈞交代由1989年到2003年左右,林伯交托了1個私人股票戶口給自己去買賣股票投資,期間投資了至少1億元,2003年底某日,公司高層何榮添來電替林伯指示結算,自己沽清持有股票後從此再沒有為父投資。

林偉鈞認為父親林百欣(圖)自台灣回港後「唔同咗」,疑受林建康影響。資料圖片
林偉鈞認為父親林百欣(圖)自台灣回港後「唔同咗」,疑受林建康影響。資料圖片
林明珠每天都到庭聽審。陳浩元攝
林明珠每天都到庭聽審。陳浩元攝

母叮囑勿入公司怕「畀人整死」

林偉鈞承認林伯一眾兒子之中,自己是唯一一個從未進入林伯各附屬公司工作,解釋「細細個媽咪已經講話『唔好去理Daddy嘅公司,如果你入咗去做,你會畀人整死你,會畀好多蕉皮你去踩』」,因為二房在公司中影響力龐大。林偉鈞又形容自小「係一個Yes Boy,同我家姐好唔同,家姐會同Daddy 拗但我唔會。以我性格,入去公司度,會死得好慘」。文本立提到匯發上海發展項目,林偉鈞指出「匯發冇阿二(二房)佢哋喺度,好簡單係我Daddy 同我媽咪,我Daddy係會保護我」。

同意父親2002年狀告母親追10億不尋常

林偉鈞確認本來林伯逢星期四和日都會花時間陪伴三房,直到2002年2月三太發出分居信為止,惟形容「佢哋鬧交好似普通兩公婆,佢哋都會時常鬧交時常話分開,and then 佢哋又話Ok喇」。林偉鈞不知悉三太提出的分居協議中有7項財務條款,惟明言情況常見。文本立提到2002年林伯狀告三太及其公司,追討10億元,又開記招指林明珠上海項目中欠款10億元,質疑情況並不普通,林偉鈞同意「有啲unusual (不尋常)」

母親與胞姊遭父攻擊 林偉鈞:覺得唔係我Daddy嚟

林偉鈞解釋赴台探望林伯時林伯狀態很差,見面不久二太余寶珠隨即到場,怒而驅逐三房家人,「嗰陣時開始不停有人影響我老豆思維,我唔知邊個去做,most likely (最有可能)林建康,因為當時林建康搵機會上位」,林伯自從1999年由台灣獲釋返港後,「我成日覺得有啲嘢佢係唔同咗,慢慢見到好多官司,好似有個plot against (計劃對付)我哋第三房」,其後林伯「搵人攻擊我媽咪家姐,覺得唔係我Daddy嚟」。

獲父贈300萬買昆明樓 林偉鈞:咁多個仔我最慳家

林偉鈞憶述林伯會不定期送贈金錢給自己,金額由5萬元到20萬元不等,有時一個月內2次,另外曾經有一次告知林伯「我要買間屋,喺昆明嗰度」,林伯遂給了自己300萬元,林偉鈞自言「咁多個仔來講我係最慳家嗰個」。林明珠供詞指林伯習慣提供金錢來展示愛意,惟林偉鈞認為其愛意和金額不成比例。

雙方關係破裂後 有次母稱「好返喇」 

林偉鈞又回想雙方關係破裂後,有一次問及母親三太時,對方指「好返喇,搞掂喇」,而自己與林伯談天時,林伯「提起家姐同媽咪個口吻係軟咗好多,同埋有個關心」。文本立指其供詞從未提及上述事情,質疑說法虛構,林偉鈞否認。

稱父親2004年意識混亂認不出兒子

林偉鈞2004年有時探望林伯,有時林伯意識略帶混亂,自己身處香港,林伯卻以為自己從英國返港,又不斷重複問及相同事情,但「有陣時見佢又好正常」,當時只以為林伯年華老去身體變差。林偉鈞交代2004年6月最後一次看見林伯,當時林伯跌斷手臂留院,林偉鈞接獲大哥林建名通知前往港安醫院探望,進得房時林伯認不出自己,有旁人稱「嗰個係Eric呀」,其後林伯便叫道「好痛呀好痛呀,我唔得喇我唔得喇」,林偉鈞形容林伯當時眼神虛浮,懷疑林伯根本不認得自己。林偉鈞續指當時自己安慰林伯「你好返之後就可以返工喇」,林伯卻突然要起身,「隻手要郁喇,好似一啲痛楚都冇,所以覺得佢有幻覺」。二太一會兒後到場,高聲指「邊個來㗎?」林偉鈞為免多生事端遂先行離開,翌日再欲探訪時才得悉林伯已出院回家。

欲探望父親 長兄林建名告知:「Peter(林建岳)話唔得」

林偉鈞續指其後曾爭取會見林伯,嘗試過送花送水果均不果,自己再循大哥林建名身上入手,希望林建名能發揮長子影響力,另一方面當時又有報導指林伯訂立遺囑。林偉鈞交代2004年聖誕節前,林偉鈞赴林建名住所,獲對方告知「我已經盡量㗎喇,但Peter(林建岳)佢哋話唔得」。林偉鈞提到雖然不熟悉公司高層何榮添,但2004年從對方身上得悉自己不獲分配林伯遺產,「我係佢個仔,點解我冇份呢?」對方解釋是出於財產委員會的決定。文本立質疑上述事情從未發生,林偉鈞否認,指「我喺個court入面係唔會請大話」。

案件編號:HCAP 4/2011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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