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天(8日)通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歐頌律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 歐頌律的委任 證明香港沿用普通法, 繼續吸引極具份量的海外法官來當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是他們支持香港的司法制度的表現。而香港律師會會長發表聲明,對歐頌律的任命表示歡迎。

曾與最高法於海商航運協作

歐頌律於 2001年至2008年出任澳洲聯邦法院法官,其間於2007至2008年亦負責管理澳洲聯邦法院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商及航運事務方面的關係。

任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歐頌律於2008年至2013年出任新南威爾士上訴法庭庭長,曾審理商法、普通法、衡平法、公法、憲法和刑法等各個領域的上訴案件。他於2013年至2023年出任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參與審理法院司法管轄權範圍內各類案件,包括知識產權、銀行金融和保險、公司法、破產及無力償債、勞工法、商業仲裁、稅務、公法和憲法以及原住民業權。

帶來不同專業領域國際經驗

《基本法》第 82 條訂明,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這個終審法院的構成特點,讓在自己的司法管轄區內備受尊重的傑出司法官員成為香港最高層次法院的法官,他們的參與為法院帶來不同專業法律領域的國際司法經驗,為香港的法理發展帶來新的視角,並有助維繫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長期連結。他們接受委任,顯示他們對香港的司法制度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的信心。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