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事主於2024年初向一位朋友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職員證的照片給該名朋友,事主稍後清還款項。於本年3月中,再次向該名朋友借款,但二人其後就事主是否已清還第二筆款項各執一詞。
及至4月初,有人先後致電及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事主,要求還款,否則會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事主的訊息。同日晚上,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發布一條向事主追討款項及負面評論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職員證的照片,當中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公司名稱及事主的照片。
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