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五月八日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其同日在灣仔博覽道一廣場附近的旅遊巴士內懷疑被人偷去銀包,內有信用卡,身份證及總值七千元現金。其後灣仔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附近閉路電視,昨日(五月十日)下午在案發地點附近進行埋伏行動,拘捕兩名分別三十三及四十一歲外籍男子,涉嫌「盜竊」,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調查顯示,其中一名外籍男子懷疑趁停泊於附近旅遊巴士只得司機一人時分散司機注意力,而另一名男子則乘機打開車門偷取車內財物。
引開司機注意力 上車偷財物
警方重申,「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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