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上星期五(10日)落案起訴兩名女子,控告她們涉嫌以一疊鈔票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開立個人銀行戶口。2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兩被告分別為于慧,26歲,行政人員,以及王金玉,37歲,直播間導播,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于慧及王金玉於2024年4月19日來港,並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兩名被告涉於同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帳戶,遭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拒絕,職員並即時向上級匯報事件。
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場拘捕兩名被告。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向該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內裡載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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