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被廉署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昨日控方傳召第一證人作供,證人曾與棄保潛逃的被告馬鐘鴻共事。該證人表示,在2013年7月詹培忠與馬鐘鴻會面時曾主動提到有2個「殼」可賣,當中包括亞洲資源,詹劍崙其後到內地向馬鐘鴻提出通過賣給馬股票和可換股票據以獲亞洲資源逾7成的控制權,同月22日該證人見到馬鐘鴻已拿到協議,買賣涉資逾2億元。
早前法庭批准控方申請的特別安排,其第一證人以匿名方式及在屏障後作供。該證人說,在2013年3月與馬鐘鴻簽訂協議在馬名下公司任職,當時馬鐘鴻已有「買殼」上市以發新股籌資意向。
該證人指出,馬鐘鴻與詹培忠在2013年7月一次見面時,詹培忠提出手上有2個「殼」可賣,均作價約3.2億元,而其中一個「殼」為亞洲資源。在其後的7月17日,該證人與詹劍崙及馬鐘鴻同行至潮州,該行程上詹劍崙提出「賣殼」的細節,賣給馬鐘鴻一部分股票和可換股票據以獲得亞洲資源的70%至75%的控制權。
該證人又透露,在同年7月22日,見到馬鐘鴻手上已拿到協議,馬稱「而家阿叔應承賣間上市公司」。當時行內人稱呼詹培忠為「阿叔」。其後在一場合上,該證人聽到詹培忠講,他們「賣殼」時處理合約文件非常小心。
曾稱「賣殼」時要小心處理合約
該證人同時提到,在2013年10月馬鐘鴻曾叫他認購可換股票據,並稱「當借錢俾你(該證人)」,其後該證人與馬鐘鴻簽署一份借款協議,涉資8750萬元,而馬亦讓該證人代他認購2.5億股可換股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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