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收藏家在拍賣公司以逾200萬元人民幣買入國畫,後來被鑑定出是仿作或贋品,收藏家於是拒絕繳付餘款。拍賣公司控告收藏家,獲法院一審判勝訴,指收藏家需要為假畫付款。當事人已就判決提上訴。
據紅星新聞報道,河南開封張先生去年8月,應石家莊盛世東方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盛世東方)總經理趙某邀請,參加一場藝術品拍賣會。
張先生張先生稱,自己在拍賣會上通過盛世東方拍下了8件藏品。參加拍賣之前,他曾詢問趙某幾件藏品是否「保真」(保證真品),保真再參加拍賣,趙某表示保真。
張先生拍到的其中一幅畫作。
張先生拍到的其中一幅畫作。
張先生與拍賣公司的趙某的聊天紀錄。
張先生獲鑑定機構提供的意見。
法院一審判決指拍賣公司勝訴,指張先生要繳付200多萬元。
張先生指,有逾300年歷史的文玩店「榮寶齋」也給出仿品或贋品的鑑定意見。
此外,張先生又指,當時已徵求趙某意見,是否可以不付保證金,先拍下藏品,經鑑定為真品再支付拍賣款,趙某回覆表示可以。
張先生拍下藏品後,帶走其中6幅畫作進行鑑定,榮寶齋及河南法鑑藝術品鑑定評估有限公司,均鑑定該6件藏品,是仿作或贋品。張先生隨後希望退掉拍品,不再支付拍賣款。
為此,盛世東方起訴張先生。案件至今年3月18日,由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張先生敗訴,需要支付拍賣款及佣金238萬元及其他費用。
法院一審判決指,張先生對趙某的「保真」承諾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同時,趙某對拍賣品「保真」的承諾與《拍賣規則》中的瑕疵擔保免責條款相衝突。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規則》均指出,拍賣人(公司)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因此,判張先生敗訴。
目前,張先生因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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