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今早(30日)裁決,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案件會見傳媒,稱歡迎法庭裁決,並提到當初有傳媒問過為何「35+」違法,李稱「大家應該好清楚明白,初選只不過係一個幌子」,犯案者最終目的是「希望政府癱瘓」,如果當日警方沒有當機立斷、採取行動,香港可能已踏上「攬炒十步曲」。李另向警隊同袍致意,敬佩他們在外來抹黑和壓力下,仍無畏無懼地執行國安職務。
李桂華指,雖然案件有兩人脫罪,但從法庭判詞可見,法庭認為事件嚴重,各被告串謀犯案及在案中有不同角色,雖然參與度有所不同,但均是「目無法紀、以身試法」,認為裁決可以說是「當頭棒喝」、「畀佢哋知道,佢當時做嘅事係錯、係犯法嘅」。
海量證據展示 被告合謀要令政府癱瘓
李桂華續指,他3年前、2021年1月6日就本案拘捕行動會見傳媒時,曾被問及「點解初選會係違反國安法,點解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李稱經過118日審訊,檢控官將警方搜獲的「海量」證據向法官、傳媒及聽審人士展示,「大家應該好清楚明白,初選只不過係一個幌子」,犯案者目的是取得過半立法會議席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須解散議會,待立法會重選後再重施故技,逼使特首須辭職,最終目的是「希望政府癱瘓」。
李又稱,3年後的今天,香港已經平靜,但如果沒有當機立斷,香港可能已踏上「攬炒十步曲」,繼續有很多示威和制裁,「社會繼續咁停頓落去」、「試問大家係咪想有咁樣嘅生活」。
另外,李亦向警隊同事致謝,指他們在拘捕、調查及法庭內保安工作等付出很大努力,審訊期間亦有很多外來抹黑和壓力,但仍履行自己職務,很敬佩他們能有決心、無畏無懼地執行國安職務。
法官陳慶偉今早宣判,裁定被告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等14名被告罪成;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則罪脫。
法庭記者:陳子豪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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