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2020年涉參與「35+」顛覆案,其中31人認罪候判,餘下16人否認控罪今早(30日)裁決,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脫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交代事件,指過去118天的審訊已清楚,各被告參選立法會選舉並非為社會服務,而是為了否決一切財政開支的議案,強逼特首解散立法會,進一步強逼特首辭職,癱瘓政府,造成香港政治危機,社會經濟民生受到極大破壞。鄧炳強指,該人等計劃通過街頭暴動,為了個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形容「極其醜惡、醜陋、惡毒」。
鄧炳強指,市民清楚看到,任何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難逃法網,對今次脫罪人士律政司亦提出會上訴。他說,外部勢力在香港代理人於該案審理時依然虎視眈眈,不停抹黑司法機構、執法部門,企圖干擾法庭獨立審判。他感謝律政司及執法人員面對恐嚇時依然秉持專業,無畏無懼維護國家安全,形容他們是香港的驕傲。
案件沒有贏家 香港恢復平靜
被問及判詞中提到阻礙特區政府施政屬於顛覆國家政權,會否對未來示威遊行活動造成影響,鄧炳強指不能從判詞中「攞一句出嚟就睇」,而需要整體看待,又指遊行示威是《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權利,「是絕對可以的。」
被問及律政司會否尋求更長的刑期,鄧炳強指,被告人士會求情,未來判刑情況由法庭決定。至於政府會否視判決結果為「重大勝利」,鄧炳強指該案沒有贏家,形容這是一個非常可悲的故事,一些香港人正在試圖製造另一個版本的香港,他認為政府阻止該情況的發生,以免香港市民受到影響,而香港現時已恢復平靜。
記者: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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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警方國安處:歡迎裁決 從判詞可見法庭認為案情嚴重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下午正式根據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B條,提出擬向上訴庭上訴裁決。陳官最終批准楊美琪申請,續准劉偉聰及李予信2人保釋,惟報到次數改成每月一次,另交代將於下月25日處理辯方求情,規定每人求情書面陳詞不准超過20頁。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庭外見記者時表示,警方歡迎裁決,雖有兩名被告暫時脫罪,但從判詞中可見法庭認為事情嚴重,指各被告都是「目無法紀、以身試法」,判決對他們而言是當頭棒喝。他又指,今次16名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證明警方搜證工作並無問題。
▼「35+」顛覆案部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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