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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涉參與「35+」顛覆案,31人認罪候判,餘下16人否認控罪今日(30日)裁決,其中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脫罪。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裁決合理公平,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符合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

她認為,判決書遵守普通法審訊程序,也引用了疑點歸於被告的原則,而證據沒有百分百達到疑點的兩位涉案者被釋放。她指出,相關涉案者意圖癱瘓立法會、衝擊香港特區管治,嚴重違反「一國兩制」原則,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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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今天裁決。
「35+」顛覆案今天裁決。
多人等候進入法院旁聽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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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等候進入法院旁聽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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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今天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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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等候進入法院旁聽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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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眾被告具清晰犯罪意圖

民建聯亦發聲明支持法庭對14名被告的定罪裁決,認同其提出的基本理據。民建聯強調,一眾被告將「攬炒十步」付諸實施,是以顛覆政權為目的,有組織、有預謀、有綱領的「奪權」行動,具有清晰犯罪意圖,違反《香港國安法》,罪有應得。

民建聯認為,法庭的相關裁決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一國兩制」和特區政治體制的強大效能;亦對兩名被告脫罪存疑,支持特區政府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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