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密切關注非法勞工活動,最近留意到有內地清潔公司利用「小紅書」主流社交平台作宣傳,聲稱可以在香港提供清潔服務,入境處經調查後,安排人員喬裝顧客,以放蛇手法向目標清潔公司負責人作相關查詢,在該公司來港進行服務時採拘捕行動,行動中拘捕1名內地清潔公司負責人,以及3名內地非法勞工。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陸佩賢講述行動經過時表示,入境處致力打擊不同行業非法勞工,以保障本地勞工市場。最近留意到有內地清潔公司利用「小紅書」主流社交平台作宣傳,聲稱可以在香港提供清潔服務,入境處專責調查組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成功鎖定一間安排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清潔服務的內地公司。
今日入境特遣隊人員聯同專責調查組人員採取執法行動,安排人員喬裝成顧客,以放蛇手法向目標清潔公司負責人作出相關查詢服務,其後該公司來港進行服務時採取拘捕行動。行動中拘捕1名28歲內地清潔公司負責人,3名年齡由19至30歲的內地非法勞工,他們全部以訪客身份入境,以3至5元人民幣一呎的薪酬,提供清潔服務。僱傭雙方以現金交收。
相關公司經營模式主要是透過社交媒體作宣傳,以提供平價清潔服務作招徠,吸引香港客戶,實則安排非法勞工來港提供清潔服務。行動中人員檢取若干清潔工具,以及多部該公司操作社交媒體的智能電話,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持續採取針對性網上巡查,如發現有人利用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軟件組織、安排或慫恿市民干犯聘用非法勞工等嚴重罪行,入境處將果斷採取執法行動。入境處亦會通知內地相關執法機構採取相應行動。
入境處提醒市民,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三年。
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罰款50萬元和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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