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6月3日)上午約10時30分接報,指一名73歲本地婦人早前接獲一名自稱為其兒子的男子來電,對方稱自己因金錢問題需要現金周轉,指示事主把約8萬元現金面交予一名本地男子。老婦損失8萬元後,騙徒進一步要求交多4萬元現金,老婦懷疑受騙,遂由家人代為報案。
青衣分區特遣隊及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人員經調查,於今日下午約1時30分,在事主青衣長亨邨住所單位對開,拘捕一名剛收款的20歲本地男子,涉嫌「詐騙」及「企圖詐騙」。男子報稱餐廳侍應,收取報酬替詐騙集團前來收款,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警方重申,詐騙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分別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藉此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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