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患抑鬱症的無業男子去年4月底在秀茂坪順利邨家中,手持雙刀及揚言要斬死當時17歲兒子;警方到場後,無業男更持刀架於當時11歲女兒頸上,威脅如果警方進門、便殺掉女兒。警員最終須使用胡椒噴霧,涉案男子才放下武器及被制服,他今天在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非法禁錮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4罪。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6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及背景報告,被告續須還柙。
50歲被告N.Y.C,承認於2023年4月30日,在秀茂坪順利邨利康樓某住宅單位,威脅男子X及女童Y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們受驚;及同日同地管有29厘米長的菜刀和24.5厘米長的廚刀;及非法地禁錮女童Y。
被告家中與妻爭執揚言要斬死兒子
案情指,案發時被告與妻子、兒子X及女兒Y同住涉案單位;當日早上11時半,被告妻子在上班,只有被告和兩名子女在家,被告與妻子在電話中因金錢起爭執,被告指示X為他列印一些文件,X照做,然後將自己反鎖在浴室內,並將被告的要求告知母親。
被告用力拍打浴室門及責罵X,更揚言要「斬死」X,X感到害怕及報警。當時Y看到被告踢浴室門,及到廚房取出兩把涉案刀具,被告持刀擊打浴室門3至4次。其間,被告妻子回家,卻因沒有鎖匙而無法入屋,被告亦拒絕開門。
刀架女兒頸威脅警方不准入屋
約中午12時,警方抵達單位外。Y一度打算開門給警方,但被告手持雙刀、命令Y坐下,否則Y會先被殺死。Y其後站在單位內哭泣,而被告情緒激動地呼喝警員及稱會殺死Y。警方撬開鐵閘及打算破門入屋,而被告捉住Y及將刀架在Y頸上,又向警方揮舞菜刀,稱如果警方進門便殺掉Y。
警方破門後,向被告發出警告及使用胡椒噴霧,噴中被告面部及右手,被告才放開Y及放下雙刀,最終被警員制服。
女兒怕聽鎖匙及敲門聲恐被告回家
控方庭上確認,被告患抑鬱症,並呈上X和Y的創傷報告,當中X沒有留下創傷,但Y表示當她聽到鎖匙聲或敲門聲時,仍會感到恐懼,因為她害怕被告回家。
案件編號:DCCC742/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
緊貼最新最快新聞資訊,請立即下載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Q29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