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屋苑因應垃圾收費政策的提出上調管理費,但政府早前經已宣布暫緩執行垃圾收費。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今日(5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書面質詢,關注當局對全港屋苑或大廈調整管理費的情況有否了解,以及政府會否考慮介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物監局已在上月27日發出通告,因應垃圾收費暫緩實施,故應由業主組織、業主和客戶及物管公司一同商討應否作出相應調整,如保留至未來實施垃圾收費時使用,或退還業主住戶等。
有屋苑因應垃圾收費政策的提出上調管理費。資料圖片
謝偉俊提出質詢,關注當局對全港屋苑或大廈調整管理費的情況有否了解,以及政府會否考慮介入。資料圖片
謝展寰表示,因應垃圾收費暫緩實施,故應由業主組織、業主和客戶及物管公司一同商討應否作出相應調整。資料圖片
因調整收取的管理費,物管公司可與業主方商討,如保留至未來實施垃圾收費時使用,或退還業主住戶等。資料圖片
物監局又提醒物管公司,如因不同事宜而須調整物業管理費水平,則應按規定清晰向業主方作出交代。資料圖片
應清晰向業主交代 避免產生誤會
謝展寰指,留意到有物管公司以實施垃圾收費為由上調管理費,他表示物監局1月26日已發信提醒所有持牌物管公司,應按其發出的《一般操守守則》規定,向業主組織、業主和客戶交代該公司就有關垃圾收費安排收取業戶費用的計算方法,如棄置垃圾的具體安排、收費所包含的分項等,以協助他們了解有關安排及作出決定。
物監局又提醒物管公司,如因不同事宜而須調整物業管理費水平,則應按規定清晰向業主組織、業主和客戶作出交代,以供他們考慮,避免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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