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海港Sir」的前警司陳凱港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經審訊後,陳凱港早前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被判處監禁6年半。根據司法機構紀錄顯示,陳凱港不服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案件暫未排期。

53歲陳凱港被控於2019年5至12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務處警司,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陳凱港胞弟陳凱俊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約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CACC111/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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