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男教師涉在天水圍某校內非禮8名女學生,包括趁女學生舉手發問時摸胸、上課時放手上肩再向下掃至胸部等,女學生們先後把事件告訴社工而揭發事件,校方報警處理。男教師今於區域法院承認12項非禮罪,暫委法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6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被告期間還柙候判。

27歲男被告Y.W.H.被控於2021至2022年間,在天水圍某學校內,12度非禮8名年齡介乎9至12歲的女學生。案情指,8名受害女童均在被告任教的小學就讀,女童A指她在上數學課期間舉手發問時,被告把手掌放在A的左胸及肩膀近胸位置,A大感不適。女童B上常識課時,被告把手放到B的肩膀後,然後將手向下掃至其胸部上方並停留約5秒,另曾放在B的右肩近胸位置。

女童C在上常識課期間完成堂課後伸展筋骨,被告突然把三隻手指放在C的胸部上約3秒;另一次C上課時稍作休息向後靠在椅子時,被告突然走近並用手拍兩下C近右胸的位置,要求C醒來,但當時C完全清醒沒有睡覺,C感到不快及憤怒。女童D上常識課時遭被告伸手摸肩掃胸,更在D胸部打圈兩至三次。

女童E上數學課時,被告把手放上E的鎖骨位置近5秒,E感到不適並向後縮。被告曾要求女童F等人協助準備課外活動,並在落樓梯時從後摸F右胸。女童G上常識課時舉手發問,被告走近並手摸G的左肩近胸位置約1分鐘,G感到非常害怕。被告曾要求女童X走近教師桌,手摸X鎖骨及兩度輕撫X的胸部,又曾在改正X功課後,再度手摸X鎖骨及兩度輕撫X的胸部。

7名女童A至G向社工傾訴被告的不當身體接觸事件後,社工把事件告知學校副校長,校方遂報警處理。女童X得知其他學生曾同遭被告非禮的事件後,才告知社工她遭被告摸胸,亦後悔沒有更早坦白交代。被告在2022年11月6日在機場被捕,並在女童X的投訴後在2023年6月28日再度就「非禮罪」被捕。

案件編號:DCCC377/2023 & DCCC698/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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