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8日)舉辦「國安法律論壇」開幕禮,以「回顧與展望,發展新階級」為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開幕詞時表示,本港要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實實在在,堅持按照法治原則,制定和執行,強調《香港國安法》確切、嚴格按照公認的法治原則。
林定國指,《香港國安法》即將迎來實施四周年,而基本法第23條亦已生效約兩個月,認為今日是溫故知新的好時機,強調法律是維護國家安全最重要工具。他提出必須建立和鞏固兩個自信,指本港要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實實在在,堅持按照法治原則制定和執行。他指,《香港國安法》4年來通過香港普通法制度實踐的經驗,累積具指導性的法律法院判決,包括刑事、民事、司法覆核案件,詳述判決理由,提供最有力和客觀的證據,顯示香港確切、嚴格按照公認的法治原則,只針對極少數人極端行為,強調最重要原則是法院以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不受任何干預行使獨立審判權,充分維護被告人基本權利,如無罪推定前提下判案。
另一方面,林定國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具體內容充分彰顯,其嚴格按照法治的原則所制定,香港普通法制度體現的法治原則,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的獨特優勢。他強調絕對不會放棄或妥協在未來由《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構成的雙法雙機制,將繼續秉承法治原則,通過互相銜接、兼容互補,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林定國更表示,必須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將會與本港未來發展產生良性互動。他認為,香港必須牢記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指「國家近代歷史慘痛的教訓是落後就要挨打」,因此本港必須用好自身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獨特優勢,守正創新,積極參與國家高質量發展,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但必須謀求發展同時,不能忘記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性和重要性,他說「古人的智慧是好戰必亡,但亡戰必危;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更形容安全環境如同空氣「受益不割,實至難存」,「雖然我們有賴空氣才能夠生存,但往往不經意它的存在,甚至誤以為它的存在是理所當然,直至它消失時,但可能已經為時已晚。」強調安全的環境不是天賜,而是需市民合力建構和不斷維護。
林定國續指,本港在國家發展扮演獨特地位,因此不友善勢力對香港去功能化、去國際化的企圖昭然若揭,所帶來的國安風險,將影響香港社會安定和每位市民的福祉,強調本港沒有鬆懈的本錢,而安全和發展是唇齒相依、相輔相成關係,高質量發展須由高水平安全支持和保障。
至於達成兩個自信的先決條件,林定國認為是市民大眾須對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有信心,才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安全;對相關法律尊重和遵守的自覺性;對法律制度和法治環境的信心,才可以免於受不友善勢力不斷抹黑、歪曲和攻擊的不當言行影響,增強底氣,向其他地區人士澄清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誤解,誤解釋除相關的疑問。他強調建立自信,必須要先掌握相關法律的核心內容背景和目的,以沉著、理性和堅定態度去展現背景和目的,亦是律政司聯同特區政府政策局和部門,在未來一如既往、不遺餘力,以不同方式推廣和加強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及涉及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的教育。
另外,林定國公布兩個新措施,包括《〈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案例摘要》中英文版本,今日已上載於案例摘要專屬網站;律政司和保安局繼2021年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文獻匯編》後,最近再將十餘篇於2022年至2024年4月間發表、關於《香港國安法》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演辭和文章,加上有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的文件,結集《文獻匯編2024》,亦於今天出版,該《匯編》的電子版也已上載律政司及保安局的網站。
另外,林定國亦在社交專頁撰文指,《國安法》實施後本港由治及興,為各商業領域提供安穩及有利的經營環境。論壇除了從法律角度探討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特設商界環節,進一步從金融、商貿、創科物流角度了解相關法律的重要性和影響。論壇邀請到金管局總裁余偉文、溢達集團董事長楊敏德以及Lalamove首席運營官盧家培,分享香港在守穩國家安全底線後的未來發展方向。
記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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