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自閉症及輕度智障的21歲青年於2023年9月起在facebook發布12則帖文,包括稱「首先殺警察,然後殺特首」等,他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林偉權今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感化一年,並提醒被告「要乖啲」,雖然他身體有問題,但不要讓此成為藉口,「唔好亂講野」、「網上有好多有益嘅資訊,去睇個啲啦」。
官認為社會對被告支援與輔導不足
辯方大律師莊春生今早求情時,呈上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指她認為沒有教好被告是她的責任,並承諾會抽多些時間照顧被告。林官回應指,根據感化官報告,被告母親已盡力、付出最大努力去照顧被告,不足之處其實是來自被告自身的情況,以及支援或輔導的不足。
接納報告有悔意同意判感化
辯方續引述兩份精神科專家報告,均不建議判處醫院令,而感化官則建議感化一年,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機會。林官亦同意,接納被告已有悔意及明白自己錯處,而感化令視乎被告情況、可延長至最長3年,被告期間亦須奉公守法、遵從感化官指示、接受治療及避免接觸不必要的網絡資訊。
官勸被告:要乖啲…唔好亂講嘢
林官又問,被告還柙了多久,被告表示7至8個月。林官再問「想唔想再困耐啲呀?」,被告稱不想及「知錯啦」。林官遂提醒被告「你自己要乖啲」,身體有問題不是藉口,網絡世界並非虛擬,而是現實世界一部分,亦須為自己行為負責,「唔好亂講嘢」、「唔好去附和」,「網上有好多有益嘅資訊,去睇個啲啦」。
被告煽惑成功可能性低
林官判刑時,引述辯方陳詞,指被告煽惑成功的可能性很低,「近乎狂想」,沒有造成實質傷害或引起違法行為;精神科醫生在報告中,亦指被告在還押期間一直接受治療,精神及情緒已有改善,「雖然他仍想成為特首,拯救香港」,但已經不再執着;另外,被告在2022年下旬曾因闖入政總「想交信」、涉襲警被捕,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受資訊影響犯案 已還柙7月足具阻嚇
林官考慮到被告患有自閉症及輕度智障,自小須接受治療及服藥,可見被告案發時已有嚴重精神及情緒困擾,在社交媒體資訊的影響下,才作出「狂言妄想」、犯下本案。林官強調,並非精神病患者違法後毋須受罰,惟被告已還柙7個月,對他已有阻嚇性,現時他更須更接受輔導,對被告、其家人及社會都更有益,故判處被告感化一年。
21歲被告陳俊浩,承認於2023年9月13日至10月10日在香港意圖使公職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案件編號:DCCC88/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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