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潛逃海外的羅冠聰、鄭文傑等6人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不可為這些人士處理資金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醒,不論透過任何平台,對6名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即屬違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星島頭條》表示,措施其中一個目的是向潛逃人士提供資金的港人追究,達致阻嚇作用。他相信,如香港無人資助他們,能有效減低海外潛逃人士進行危害國安行為的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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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2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潛逃海外的羅冠聰、鄭文傑等6人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等。吳艷玲攝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如香港無人資助他們,能有效減低海外潛逃人士進行危害國安行為的「殺傷力」。
鄧炳強提醒,不論透過任何平台,對6名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即屬違法。
他認涉為案人仍有機會可申請海外護照,因此未必可妨礙他們的活動。
湯家驊表示政府是首次引用《條例》追究海外潛逃人士,指之前是依靠普通法原則對他們施加限制,但現時有《條例》清楚列明引用的不同條文。
湯家驊:訂閱人士「好難話唔知自己有訂閱」
湯家驊表示,政府首次引用《條例》追究海外潛逃人士,之前是依靠普通法原則對他們施加限制,但現時有《條例》清楚列明引用的不同條文。他認為要向海外潛逃人士發出信息,告訴他們並非逃離香港「不了了知就算」,要有法例追究向他們提供資金的香港人,達致阻嚇作用。他又指,「今時今日要追查唔係咁難」,訂閱人士亦「好難話唔知自己有訂閱」,相信法官亦很難相信及接納。
至於撤銷特區護照,他在電台節目指,涉案人仍有機會申請海外護照,因此未必可妨礙他們的活動,若他們要回港自首或伏法,相信特區政府會有安排。他認為,措施不會牴觸《基本法》列明香港居民有出入境自由的條文,因為相關條文的前提是要有特區政府接納的旅遊證件。
湯家驊又指,今次措施不會增加或減少西方國家對香港的抹黑,指香港受西方國家打壓已是無日無之,相信社會會同意法例不應是「無牙老虎」,因此政府有需要採取實質和直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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