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從內地或海外違規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有內地肉檔宣稱只要將其豬肉真空包裝,便可攜帶過關更,亦有跨境代購該等食物的活動,情況令人關注。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質詢,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書面回覆表示,肉類、家禽及蛋類等受規管食物即使經真空包裝,仍受《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的規管。他又指截至4月30日,本年共有431宗違規個案,並就503宗提出檢控,比去年同期分別上升約72%及約52%。
謝展寰表示,從內地或海外違規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發現431宗違規個案,提出檢控的有503宗。對比2023年首四個月的251宗違規個案及332檢控個案,同期分別上升了約72%及約52%。法庭對違反第132AK章之個案所判處的罰款,2024年最高罰款金額為3,000元,最低為200元;2023年最高4,000元,最低150元。
至於政府會否考慮將未經煮熟的海鮮及水產食物列為受規管食物,謝展寰指任何人售賣包括新鮮、冷凍或冷藏介貝類水產動物,以及刺身、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均須獲得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局方會持續檢視各項相關食物安全法例,包括是否需要加強規管較高風險水產的進口。
謝展寰指,食安中心一直與其他執法部門包括香港海關保持緊密聯繫及交換情報,在各個邊境管制站進行突擊聯合執法行動,並安排檢疫偵緝犬於陸路邊境管制站協助執法人員執勤,打擊非法進口食物。食安中心亦會透過不同途徑蒐集情報和證據,並按實際情況部署執法行動,打擊跨境代購受管制食物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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