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於今日(12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潛逃海外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等。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批評羅冠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其惡劣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香港警方依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其採取措施是維護香港法治、捍衞國家安全的正當必要之舉,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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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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