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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於2020年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認罪候判,經審訊後14人上月底被裁定罪成,將分批於本月底至8月初求情;劉偉聰及李予信則罪脫,控方當庭表明擬提上訴,劉李2人獲准保釋候訊。律政司今日(13日)回覆本報查詢,確認律政司今日已正式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但沒有就李予信的裁決提出上訴。

裁決當日律政司表明擬提上訴,要求法庭向劉李2人施加保釋要求,李予信代表大律師關文渭一度反對律政司,指律政司只可就法律問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案件最適宜由原審法官審視證人供詞,而法庭現已接納李予信供詞才脫罪,若律政司質疑法律觀點裁決,須說服上訴庭原審法官裁決有錯,在法律觀點上破壞了司法公正。《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當時質疑尚未得悉律政司上訴問題,暫不應考慮上訴勝算,3位法官終下令2人須保釋候訊。

35+顛覆案中,14名被告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

戴耀廷。
戴耀廷。
區諾軒。
區諾軒。
趙家賢。
趙家賢。
鍾錦麟。
鍾錦麟。
吳政亨。
吳政亨。

 

31名被告認罪候判,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除呂智恆及林景楠外,餘人還押。

案件編號:HCCC 69、70/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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