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警去年9月在葵涌葵馥苑藉詞檢查煤氣,進入鄰居家中非禮當時7歲女童胸部及下體,更向女童稱「好鍾意你咁肥」。涉案男警拒認一項猥褻侵犯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水佳麗今於粉嶺法院裁定男警罪名成立。水官不接納男警供稱轉身時意外觸碰女童,而且男警稱其子早前頭部受傷及感到憂慮,卻殷勤地入屋為女童檢查媒氣,認為男警並不誠實,檢查媒氣只是藉口。男警須還柙至7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

被告梁桂鋒現已停職,他被控於去年9月20日,在葵涌葵馥苑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水官今裁決時,指女童X在不同階段均清楚講述事發經過,盤問下沒有動搖,誠實可靠;X母親供稱外出時會確保關掉煤氣,被告稱因懷疑漏煤氣、進入X家中的說法沒有基礎。

水官續指,被告供稱當時自己手部受傷及兒子頭部有傷,他因為照顧兒子而焦慮及疲勞;被告理應將心思放在兒子身上,惟閉路電視片段卻顯示被告當時多次在走廊徘徊,水官質疑被告為何如此殷勤地擔心X,故不接納被告說法,亦不相信他是擔心X獨留家中的安全。水官拒絕接納被告證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因家庭及工作狀況使他情緒緊張,他沒有預謀犯案,犯案屬單一事件;被告過去在警隊表現良好,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FLCC552/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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