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運動於1891年起源於美國麻省春田大學,由當時修讀體育的研究院學生占士尼史密夫(James Naismith)發明。他是加拿大人,在滿地可完成大學課程。由於占士熱愛體育運動,於是便到美國春田大學轉修體育,並在研究院擔任指導員工作。筆者於1990年畢業於美國麻省春田大學,考獲體育博士後便回港工作。最近返回母校參與校友活動,在此與讀者們分享春田大學對籃球發展的貢獻。

春田大學的前身是基督教國際青年學院訓練學校,十分着重年輕人的全人發展,尤其是Spirit,Mind和Body。由於春田大學位於美國東北部,冬天天氣很寒冷及經常下大雪,不能在戶外進行美式足球訓練。

1891年,體育部主任路德古利克(Luther Gulick)要求他部門的導師設計一些在室內體育館進行的體能活動,給予學生繼續冬季訓練。曾經有兩位導師先後提出一些活動,但卻未能吸引學生們的興趣。及後尼史密夫在部門的討論會議中指出,體能鍛煉的遊戲必須要具備趣味、激勵和啟發性,而且包涵娛樂性的遊戲本質。

尼史密夫的構思想法是受室內空間限制,遊戲性質不能像美式足球和棍網球般的劇烈碰撞,以及應避免受傷。

於是,尼史密夫綜合了美式足球的傳球,英式欖球的跳球,棍網球的龍門的概念,在學校內找到兩個18吋的方形盒子當球門,員工給他改用了載桃子的籃,尼史密夫把籃子釘在體育館上層閣樓的兩邊,採用英式足球的波,投入籃內得分,並且製定了13條遊戲規則,包括全場比賽30分鐘,半場15分鐘及5分鐘休息。每隊有3位前鋒,3位中鋒和3位後衛。這樣的遊戲玩法便是籃球運動的起源。

由於春田大學的前身是基督教青年會(YMCA),透過世界各地的青年會,很快便把籃球運動傳到歐洲和亞洲等地。籃球發展時至今日,已經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隊際運動之一,並於1936年成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春田大學為了紀念占士尼史密夫發明籃球運動,在校園內建造了他和籃子的銅像。而籃球運動博物館在春田市中心建立,市民大眾可以入場參觀。雷雄德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