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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學校時任校長郭超群自2017年,涉嫌隱瞞自己在勤舍學習中心有經濟利益,並疑在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前,外洩德信至少11份試卷給勤舍時任女董事彭詠嫺。二人否認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兩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進行第8日審訊。郭超群出庭自辯時指以為向彭詠嫺借出42萬以經營補習社不涉利益衝突,另否認曾向勤舍洩露試卷。彭詠嫺則決定不出庭自辯,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把案件押後至8月20日,以讓控辯雙方準備書面結案陳詞。

首被告50歲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被控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間,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郭超群另被控與次被告、46歲勤舍學習中心前董事彭詠嫺,在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洩露德信學校的機密資料,即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 

次被告彭詠嫺。
次被告彭詠嫺。

郭超群盤問下稱親為德信制定申報機制

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本案表證成立,郭超群選擇出庭作供。郭接受控方盤問時確認他於2004年擔任學校教師,2013年成為校長,2021年被捕時已擔任校長約9年。郭指他加入學校時,學校無提供教職員需申報利益的相關培訓,他成為校長後才與同事制定政策。

控方指學校內部指引提到,教職員需避免任何可能會或似乎會影響他們判斷的行為,郭承認他知道應避免利益衝突,但表示「我唔發覺我有呢方面嘅問題」。控方舉例指,郭過往曾在舊生家長開設的表行買表,亦向時任校監披露,郭認為此不涉利益衝突。

視次被告為好友借42萬予對方認為不涉利益衝突

郭透露他在2017年月薪約6萬元,2021年月薪約10萬元。控方指郭當年向母親借了42萬元,以他和母親的聯名戶口轉帳了42萬元給彭詠嫺,控方又指42萬元相等於他7個月薪酬。郭表示他知道42萬元是借給用於彭詠嫺經營補習社,沒有想過此事會涉及利益衝突,也不知道不知彭詠嫺借會如何使用該42萬元,他只視該42萬元為借給好朋友的私人貸款。

郭另承認他曾在2017年受彭詠嫺所托,把近10件衣物交予時任德信學校副校長李美鶯,但郭否認他及後指示李美鶯應在勤舍學習中心需要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時,向勤舍德信學校的試卷。郭否認他在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間,曾與彭詠嫺串謀在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泄露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包括2020/21學年的小一數學試卷、小二英文試卷及小五數學試卷。

案件編號:DCCC616/2023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