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殯儀經紀涉嫌為取得喪事生意,以3,000元賄賂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涉案殯儀經紀早前遭廉署拘控,他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受審後,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8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柙 。

女傳道人早前供稱,長者過世當天,她得知後與羅惜鳳到安老院欲取回死者物品,得知死者身份證已遭殯儀公司員工取走;她遂聯絡殯儀公司並上門取回身份證,一名男子向她提到,可以提供3,000元回佣,稱「可以合作」,又指「牧師、神父、和尚都會收回佣」,

黎匡晉暫委裁判官裁決指,2名事主都能清晰說出被告提出3,000元回佣一事,裁定涉案男子便是被告。黎官指在交還死者身份證及查閱委託書後,被告隨即提出回佣一事,有理由相信所提出的「合作」包括死者的殮葬安排,被告聲稱提供回佣是行規,顯示被告企圖利用3,000元佣金作生意甜頭,從而換得死者殯葬生意,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翟國雄為念親恩有限公司銷售代理,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案中居於安老院的長者黃振瑞去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將3.5萬元交予基督教豐盛生命堂兩名教友黃雅麗和羅惜鳳,委託二人替其安排身後事。

案件編號:KCCC820/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