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刊憲(5日)並生效,政府亦將發布首份「續期公告」,當中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相關批次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共涉及376個地段。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對該條例刊憲表示歡迎。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於今日生效,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對該條例刊憲表示歡迎。香港律師會FB圖片
《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到期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商、住、工業地契)續期。發展局facebook圖片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訂明業權人無須與政府簽立新地契。發展局facebook圖片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訂明地契一般均會免補地價獲續期50年。發展局facebook圖片
地政總署今日刊登首份「續期公告」。發展局facebook圖片
湯文龍表示,該條例為政府租契的續期帶來了清晰性和確定性,促進社會的日常生活和商業運作,並為不同持份者包括但不限於物業業權人、投資者、發展商和金融機構,帶來廣泛及重要的意義。他又稱條例提供新機制,將租契延長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但須繳交每年3%的地租。租契將通過政府定期在憲報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分批延長。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相關批次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涉及376個地段,包括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的地段,以及67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
地產建設商會:有利維持物業市場和營商環境穩定
另外,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亦歡迎《條例》生效,相信《條例》清晰、有效率和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租契,有利於維持物業市場和營商環境的穩定性。商會指當局若能更早公布租契續期安排,將進一步增強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為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創造更有條件。
對於特殊用途租契續期事宜將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釐定,商會指這些租契承租人都是社福機構,期望當局可在一般情下都會為有關組約續期,鼓勵這些機構安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