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涉在女兒年僅10歲時企圖與女兒性交,強迫女兒為他口交,妄顧女兒叫「唔好」仍強姦她,更吩咐女兒「忍吓,好快冇事」。女兒啞忍10年後把事件告知母親,父親亦坦承「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父親否認亂倫、強姦等10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警誡下承認曾經觸摸及親吻X,但否認曾經強姦X,亦透露他曾女兒性交1分鐘,女兒試過為他口交,他也曾在女兒面前自瀆及射精。
60歲被告K.K.W.報稱任職清潔工,他被控一項亂倫、一項企圖亂倫、兩項強姦罪、三項非禮罪、三項與或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十罪均指他涉在2010年及2013年在寓所中犯案。
控方指被告性侵女兒時稱「忍吓,好快冇事」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年約10歲時與父親在家玩耍,父親突然揹X入房,嘗試把陽具插入X下體但不果,便以陽具磨擦X的下體。父親另趁X看電視時摸及舔X下體,強迫X為他口交,數日後要求X脫去衫褲,不理X大叫「唔好」下強姦X。當X就讀中二、年約13歲時,父親突然在寓所走廊揭起X的校裙,強行與X發生性行為,叫X「忍吓,好快冇事」。
X忍辱10年後,終在2021年把上述事件告知母親。母親向父親對質時,父親回應:「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警方在2021年2月19日凌晨拘捕父親,他在警誡下承認曾經觸摸及親吻X,但否認有強姦X。他被捕後進行六次警方錄影會面,透露他曾在2013年分別多次親吻X、觸摸X的手腳及胸部、在X面前自瀆及射精、以陽具插入X下體抽插1分鐘,X在他睡覺時為他口交。
案件編號:HCCC48/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