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隊游泳代表方力申較早前向《星島》表示,一名9歲男童游泳比賽成績優異,因泳會屬「競賽屬會」,級別不夠高而未能參加錦標賽,其後曾向游泳總會交涉無果。方力申今早(7月9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重申一位明明達標的泳手因一些制度問題無法參賽,是不合邏輯。他又批評泳總日前的聲明將他塑造成「搞事分子」,非常不公。
指該泳手「有鬥志、真心鍾意游水」 學習能力很高
方力申表示,去年5月已致電泳總問及,男童可否報名參加今年2月的錦標賽,當時獲回覆稱「可以」,到今年1月報名時,泳總才通知其泳會只是泳總轄下的「競賽屬會」,泳手不得報名參加錦標賽。他其後以WhatsApp聯絡泳總會長王敏超,得到的只是「兩個藍剔」。其後泳總的回應則是「規矩就是規矩,都擔保唔到(泳手)11月可以出賽」,由他跟進事件到接受《星島》訪問中間相隔已近半年,都沒有進展。
方力申又批評,泳總日前的聲明最後提到「本會歡迎及鼓勵各屬會積極參與會務,以正向互動溝通,共同為推動香港游泳事業的發展而努力。避免因負面報導對年輕泳員造成困擾,甚或有損本會聲譽。」十分不負責任。「最後兩句,講到我係搞事分子咁」,他強調由始至終都是為游泳選手着想,重申對於一名水平已達標的泳手無法出賽,感到完全不理解:「(泳總)仲要話我搞事?我已經好正向喇喎。」
他又質疑,泳總「資源有限」的說法不成立,認為本港有出色泳手,包括何詩蓓,在各項比賽取得佳績,泳總獲得的資源理應比之前多,泳池會有翻新,分配泳線方面應不成問題。甚至退一步來說,如果「觀察屬會」覺得位置受到「競賽屬會」威脅,大可「撬我個教練走,或者撬個泳手走,俾佢免費讀書、學游水,唔收會費、俾獎學金佢」,但也可做到百花齊放,讓更多有才能的運動員得到好的訓練和參賽機會,而非像現時般,扼殺了運動員的努力。
談到該名兒童泳手,方力申表示「佢媽媽都好得體,謙稱個小朋友唔係天才」,但他認為對方是難得的人才,十分有鬥志、認真拼搏,練習時可練至「面都紅晒」,亦會自動自覺訓練。「佢係真心鍾意游水,練水都可以好過癮,又識得為自己定下目標。學習能力都好好,仲同我哋講笑,話學游水學得仲快過返學嘅嘢」,所以當對方成為其泳會第一個達到錦標賽標準的泳手,他也十分雀躍。
他表明,就算是不懂體育的普通市民都會明白,競賽資格最重要的標準是運動員競賽水平,「明明達標又參唔到賽,係不合邏輯嘅」。
何敬康:「制度」不應凌駕年輕人發展
協助方力申跟進事件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指,香港未來發展需要更多有活力的年輕人,質疑「維護一個制度」是否就可以凌駕年輕人的發展。泳總日前的聲明,大家看到後會感到失望,所以期望坐下來正面會談,而他昨日已成功聯絡王敏超,對方表示不是不想正面溝通,但近期的確要準備奧運,工作比較忙碌,已邀約對方幾日內安排會面,喜見對方目前亦是持開放態度。
就今次事件,何敬康指當務之急是令該方力申的「徒弟仔」可在參加11月的錦標賽,長遠而言就考慮制度上有沒有可能改變。他明白現時制度已運作數十年,很難一時三刻完全扭轉,但希望先談出一個方案,讓大家都可接受。
他認為社會一直在變,舊有的一些制度是否還完全貼合現實,這是有疑問的,既然體育總會有受政府的資助,而政府推動體育普及化,就更加不可以在制度下令一些本來有機能力參賽的市民無法參加。
文體旅局:得悉泳總短期內與有關持份者見面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就事件回應《星島頭條》查詢指,局方推動本港體育發展,著重培養青少年運動員。體育總會都應該以此為目標。局方續指,明白到不同體育總會在就其舉辦的賽事有訂立不同的資格及規則,認為這些制度應定期檢討,以確保公平性。
局方已向港協暨奧委會表達對事件的關注,並得悉泳總在短期內將與有關持份者見面,商討解決方法。 發言人重申,局方將就事件與港協暨奧委會保持溝通,以確保本港游泳運動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