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強(化名)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棍棒等毆打女兒,還主動提起訴訟向法院提供女兒被毆打後身上受傷、嘴角流血的照片,以及毆打女兒的多段影片,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女兒,要求讓前妻撫養女兒。
據澎湃新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女兒小雅(化名)隨其母親王紅(化名)共同生活,後王紅不服提出上訴,該案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
同時,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社工服務機構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代為申請小雅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陳強對其女兒小雅實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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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曾因虐待女兒被拘留
上海普陀法院經審查發現,陳強與王紅原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11年生育女兒小雅,2013年,雙方協議離婚,約定小雅由陳強撫養。2016年,陳強提起訴訟,要求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法院經審理後未予支持。2023年,陳強再次向上海靜安法院起訴,仍要求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該案審理中,上海靜安法院委託社工服務機構開展社會調查,社工服務機構出具家事調查報告,載明「男方對未成年人有多次毆打情況,且有公安出警記錄,奶奶證實因毆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
陳強還自述,其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等毆打小雅,最嚴重的一次,小雅去學校都是一瘸一拐的,但沒有為小雅去驗過傷。陳強主動提供小雅被毆打後身上傷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陳強用棍棒毆打小雅的多段影片等,作為其不適合撫養小雅的證據。小雅則表示:「老師提到了(我)在校的問題後,會被父親打。因為不做家務,也會被打。」
經審理,上海靜安法院一審判決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後王紅不服提出上訴,該案目前正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
網民呼籲嚴懲虐童男
六工:「人渣!這種人還不被刑拘?」
墮落:「跟誰先不說,男的家暴不是應該先判嗎?他是自首的吧?」
enchanterwang:「對長期虐待兒童的還是要刑事處理。這種事情不能和稀泥。對放棄撫養義務的,應該予以社會化撫養,並對原父母徵收社會撫養費。拒不繳納的,應予以強制執行。」
guan_15665250302594:「這種禽獸父母,孩子是不能再給他們養了,虐待兒童該坐牢坐牢,撫養費一分也都不能少。」
廣州大叔:「福利院不應該接管孩子嗎?或者轉至愛心家庭撫養,這樣的父母根本不配為人,法院還要判給他們嗎?可憐的孩子,國家需要加強福利院的建設和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