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貪被捕,原獲准以500萬新台幣(約125萬港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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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發台灣政界關注,有聲音認為保釋條件太寬鬆。桃園地方檢察署後來抗告成功,高院昨日(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新台幣(300萬港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台灣傳媒報道,鄭文燦於下午2時40分,僅花40分鐘已成功湊到700萬新台幣(約175萬港元),由一名司機拎著一個黑色提袋裝著大量現金,送到法院給鄭文燦的委任律師,續辦保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