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穗禾苑近百名業主質疑業主立案法團誇大大維修外牆面積等,招致眾業主各損失約2.2萬至3.3萬元,眾業主早前分成近百宗案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法團主席梁寶玲及秘書何斯豪追討金額合共逾9000萬元。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今於小額錢債審裁處代表大部份入稟業主出席聆訊,審裁官陳大為將抽取其中3宗作審訊測試案件,指示雙方存檔證據,押後案件到明年4月再訊。
總共90宗案件分3日提訊
是日23宗案件中,潘焯鴻代表其中19宗申索人與訟,交代合共有90宗同類型案件,分開3日提訊,下2批案件將於本月24及25日舉行提訊,認為現時不少業主立案法團習慣「霸王硬上弓」,本案不可單單索償了事,亦要裁斷個別人士責任,否則同類事件永無止境。
法團主席被追討感無奈
審裁官陳大為回應指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能審理小額錢債,判決並無約束力。被告之一、法團主席梁寶玲則表示無奈,認為案發時以業主立案法團身份真誠行事,無關個人責任,卻以個人身份被追討,屬無妄之災,批評訴訟無理,過程中已曾去信市建局查詢,陳官建議梁寶玲先行諮詢法律意見。
業主一方質疑法團誇大維修費用
陳官交代有3宗案件由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向數名業主追收大維修費用,業主一方質疑誇大了維修費用,向法團反申索要求退款,案件訂於本月25日預審,下月8日審訊,陳官指若該案業主成功反申索,本案便可循該案例向業主立案法團追討,毋須繼續訴訟。
審裁官計劃3日聆訊各抽1宗案件作測試案件
申索方要求一旦勝訴,梁寶玲須安排法團退款,過程中若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將由梁寶玲承擔,陳官解釋小額錢債審裁處無法下達強制履行令。陳官計劃在3日聆訊中各抽取1宗案件作審訊測試案件,除了1宗不由潘焯鴻代表的案件之外,押後其餘案件到測試案件完結後,期間雙方須存檔證據供詞,測試案件將於明年4月7日再訊。
案件編號:SCTC25453,25481-25487,25489,25490,25492-25498,25500-25505/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