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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骨灰龕場規管問題備受關注。港府早前就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完成公眾諮詢,並提出四項修訂建議,如修訂豁免書的兩項基本申請資格等。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天(9日)討論修例公眾諮詢結果。會上多名議員關注一旦私營龕場倒閉,當局將如何處理。環境及生態局回應指,修例建議受公眾支持,又指龕場已收取消費者費用,作為負責任的營辦商應履行對消費者責任,食環署亦有設施暫存骨灰。 

港府早前就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完成公眾諮詢,並提出四項修訂建議。資料圖片
港府早前就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完成公眾諮詢,並提出四項修訂建議。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多項修訂,包括修訂豁免書的兩項基本申請資格。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多項修訂,包括修訂豁免書的兩項基本申請資格。資料圖片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指,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四項修例建議都獲得公眾支持。資料圖片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指,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四項修例建議都獲得公眾支持。資料圖片
民建聯漁農界議員何俊賢關注該類龕場,日後若因無法再出售龕位而無力營運,政府將如何處理。資料圖片
民建聯漁農界議員何俊賢關注該類龕場,日後若因無法再出售龕位而無力營運,政府將如何處理。資料圖片
經民聯選委界議員陸瀚民追問到若龕場倒閉,政府將如何向市民伸出援手。資料圖片
經民聯選委界議員陸瀚民追問到若龕場倒閉,政府將如何向市民伸出援手。資料圖片

擬為不合資格龕場提供豁免 凍結規模  

在今次修例中,政府建議多項修訂,包括修訂豁免書的兩項基本申請資格,以納入更多骨灰安置所,包括將「開始營辦」日期資格延後至「2014年6月18日早上8時前」;「停止出售安放權」日期延後至「2017年6月30日起」。當局另建議將不遵從「執法通知」的最高罰則由1萬元,提升至在簡易程序定罪下的最高50萬元和監禁6個月;公訴程序下定罪的最高500萬和監禁2年。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指,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四項修例建議都獲得公眾支持,社會普遍認同政府應繼續以務實和體恤的原則,處理「截算前骨灰安置所」規管事宜,又同意提供申請豁免書的選項。同時,因應公眾諮詢的結果,食環署會將每份骨灰存放在合資格石廠的時限由現時7個曆日修訂為14個曆日,以顧及假期和惡劣天氣等因素的影響。當局將計劃在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 

黃淑嫻指龕場應履行對消費者責任

政府建議不獲發牌的龕場可在獲批豁免書後,凍結現有規模繼續營辦。民建聯漁農界議員何俊賢關注該類龕場,日後若因無法再出售龕位而無力營運,政府將如何處理。黃淑嫻指龕場已收取消費者費用,作為負責任的營辦商應履行對消費者責任,當局會留意情況作處理。 

經民聯選委界議員陸瀚民追問到若龕場倒閉,政府將如何向市民伸出援手,又問到公營龕場的供應情況。黃淑嫻表示,現時公營龕位有相當數目,如有市民受龕場倒閉影響,合資格者可選擇申請公營龕位。食環署助理署長(私營骨灰安置所)鄭嘉文補充指,51間被拒絕或撤回申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較為小型,只涉及8,800個龕位,已結束營業的安置所安放的骨灰會由營辦人負責退回予相關人士,如這些骨灰最終無人認領,食環署也會有設施暫存,待相關人士往後認領。 

記者:林彥汛